我国对国外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条例现在政处于调研阶段,整个工作已经在一年前就开始了。从目前的发展势头来看,出台相关公益管理条例势在必行。而且,中国成为家庭的正式成员,国际菲政府组织之间的交往必将大大增加, 这些都将进一步促进条例尽快出台.
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赵黎青: 入世将使中国公益事业获得大发展
随着中国入世, 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, 我国社会领域也会更加开放, 国际民间公益组织的交流会更加频繁, 将会给我国公益组织的发展带来新的观念、新的动力。
现在, 我国政府应有这样一种意识:民间公益组织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社会发展趋势,政府要有主动性,去积极应对,倡导公民和社会投身公益的潮流,使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。
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:入世对中国公益事业百利无弊
中国入世对公益事业百利无弊。通过入世,能使中国真正融入国际经济主流系统,促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。政府从抓经济工作转向管理和制定实施公共政策方面。公益事业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上升趋势将不可逆转。
经济走向全球化, 是西方资本、人才、技术流向我国的过程。同时,跨国公司在追求利润的同时, 也会把对用户、社区、环境等关注的社会责任理念带劲我国,促进我国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回归。 一个由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定热心公益事业,一个由社会责任感的人必定会参与公益事业。
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:转变政府职能迎接公益事业发展
我国现行的民间公益组织管理政策遇到了挑战,某些政府职能需要改变。目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:
一、 限制竞争。 我国民间公益组织、登记上,不允许统一行政区,活动范围一致、宗旨相同的组织登记, 这方面的规定与市场经济的理念格格不入。
二、分级管理原则。 如果说国内民间公益组织不被允许跨行政区活动,今后针对国外的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, 势必造成民间公益组织竞争的不平等。
三、限制联合原则。原则上,全国性的社团不能在省级成立分支机构,也不允许民间公益组织成立联合会。 没有规模,就没有竞争力。民间公益组织联合可以降低运作成本、提高效率, 提高入世后同国外民间公益组织的竞争力。
四、双重管理原则。目前,我国对民间公益组织的管理,实行的是等给予业务主管双重管理的体制。 折回造成一种不平等,形成“内紧外松”。在以后境外社团管理条例出台后, 是否可以取消国内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一项。
五、政府减免税。
六、政府行为方式的调整。中国入世以后,将要要求政府的社会化。今后,政府管理的领域会缩小, 主要是提供服务,变政府对的社会的直接参与为间接的管理。
中国国际民间组织促进会黄浩明:公益事业将更加关注弱势群体
入世后,中国的农业收到的冲击将会很大,城市下岗人员增加的可能性亦将提高,因此民间的公益组织将更加关注国内的弱势群体,帮助他们渡过难关。
针对民间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培训相对较弱的形势,我们已与国内外签订有关协议,明年开始组织培训尽曾民间公益组织的领导人和管理人员,仪器提高他们的自身发展能力,通过人的发展促进机构的完善,以次带动更多的公益活动,并形成系统的管理思路。
中国加入会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非盈利公益企业的发展,投身公益企业的人士对此各执己见。